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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黑龙江省萝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07-11-20     浏览次数:

      为适应萝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萝北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职位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含2008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较强,思想活跃,了解和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实际发展动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根据有关行业特殊规定、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职位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录用50人,岗位分布、拟录用人数、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萝北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经本次考试招聘的人员统称“引进人员”,其相关待遇如下:
    1、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不低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2、根据引进人员的职位特点和实际业绩,也可实行年薪制,或与贡献挂钩。
    3、筹建人才公寓,供引进人员无偿居住。
    4、引进人员为萝北本地毕业生,不在公寓居住的,每月给予100元住房补助。
    5、引进人员在萝北安家并购买住房的,本科生补贴2万元安家费,硕士生补贴3万元安家费,博士生补贴4万元安家费。
    6、引进人员在萝北工作期间做出重大贡献的,将予以重奖。
    7、引进人员在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公务员招考,不受聘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年限限制,考取后解除聘用合同。
    8、引进人员工作一年后,在本职职位上表现优秀的,在给予物质奖励的同时直接列为后备干部,符合提职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
    以上待遇在聘期内有效,具体内容在聘用合同中体现。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  笔试。
    笔试科目根据职位类别设置。
    A类职位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科目为职位要求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B类职位为《法律知识》和《申论》两科。C类职位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科目每科100分,笔试总成绩为2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合格人选进入面试。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合格人选数量。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二)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经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B类、C类考生为《申论》)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由萝北县人事局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四)公示及录用审批。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录用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及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二寸同版近期免冠照片6张。2008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所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报考证明。考生须提前下载《萝北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认真填写,报名时连同其他材料一并审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部门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每人限报1个职位,对报名人数不足拟录用人选5倍的职位,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对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调剂报名。
    (二)  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在黑龙江省人才测评中心和萝北县人才交流中心设立报名点。报名时间、地点为:
    黑龙江省人才测评中心:2007年11月25日-27日,每天9:00-16:00,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大市场二楼。
    萝北县人才交流中心:2007年11月20日-28日,每天8:00-16:30。
    (三)  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07年12月10日-12日在报名地点取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
    2007年12月16日。
    (五)考场设置。
    笔试在哈尔滨设置考场。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人才测评中心:0451-82672269 82672690
    萝北县人才交流中心:0468-6826327 6822850
    网址: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www.hljrstbb.gov.cn
    黑龙江人才网www.rc.com.cn
    具体事宜由萝北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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