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充实我院农牧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加强农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奋力推进西藏农牧科技事业跨越式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计划2016年从区外部分高校毕业生中引进急需紧缺的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人才23名硕士以上研究生到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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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录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志愿到西藏工作,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吃苦奉献精神,能适应高原气候、胜任基层一线农牧科研工作;
3、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我院引进人才需求专业相匹配;
4、2016届应届非西藏生源、非西藏户籍、非西藏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受报名:
1、不符合我院所需求专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手续或报到的。
2、结(肄)业的毕业生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
3、经体检证明不适宜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一) 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结合进行。
网上报名方式,2016年4月30日前,将个人应聘简历发送至bingerzhu@163.com或56650475@qq.com邮箱;现场报名,我院安排宣讲的高校应聘毕业生在现场投递简历。宣讲安排请及时关注本校就业网站预告。
(二)高校宣讲。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政工人事处负责人赴相关院校开展引才宣讲活动,对西藏的人文地理、自然景观、风俗习惯、历史传统、优惠政策等进行宣传。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的学籍户籍、思想品德、政治和现实表现、所学专业及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系统深入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录用
1.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引进人员名单,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引进对象。
2.体检:拟录用人员自行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3.报批:引进人员经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并按西藏自治区统一录用国家正式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签定《应届毕业研究生进藏工作协议》协议。
4.此次招录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年(含试用期一年),在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工作8年期满后,若本人要求调动工作,自行联系妥当后,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若在西藏工作年限不满8年,本人要求调动工作的,不予办理有关调动手续,按本人主动要求辞职处理;若工作期未满8年,辞职或擅自离开单位另行择业的,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既向甲方归还因工作需要所配备的工作用品以及赔偿由单位支付的其进藏时所发生各项费用。确因病患而不能在藏坚持工作的,应出具我单位所在地三甲以上医院证明,逐级申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四、福利待遇
(一)政治待遇:所有引进人才均为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安排在院属事业单位工作,在工作岗位表现特别优秀的可在职务职称晋升中破格提拔使用。引进人才将直接受聘为研究实习员,且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
(二)工资待遇:享受西藏特殊工资政策。即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执行,高定两档(两级)工资,享受学历浮动工资、固定工资、基本工资140%的特殊津贴、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
(三) 保险待遇:享受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均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
(四) 其他补贴:享受住房补贴、防寒装备补助费、取暖补贴、生活补贴、体检补助和住房公积金等补贴。
(五) 探亲假待遇:享受带薪探亲假,假期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天/年;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0天/年;助理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40天/年,区外往返路途10天。报销往返相关费用或享受差旅包干经费。
(六)住房及生活待遇: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提供宿舍和生活用品、办公设备等。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祝晓华,邓中华
联系电话: (办)0891-6869166
祝晓华:0891-686300;13889089988
邓中华:18089005345
电子邮箱:bingerzhu@163.com;56650475@qq.com
附件:应届毕业研究生进藏工作协议
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http://www.taaas.org/info/1107/5662.htm
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引进急需紧缺 专业技术人才公告